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12月7日,山亭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孙清华赴山亭区翼云中学以“守法护己,不负青春”为主题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
山亭区翼云中学聘任孙清华为法治副校长,翼云中学校长吕作银为孙清华颁发了聘书。
孙清华结合中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兴趣所在,向同学们讲解法律常识,结合生动典型的案例,深入分析校园欺凌的种类及表现,告诉同学们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同时教育引导同学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治护航身心健康成长。
下一步,山亭法院将继续发挥在法治教育、预防犯罪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不断丰富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形式,助力法治教育抓早抓小,让法治的种子在未成年人的心中生根发芽,努力营造更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
版权所有: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府前路5号 电话0632-8811031 邮编:27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