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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妇联:携手育“苗”、护“未”成长
  • 作者:研究室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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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妇联”工作合力,5月22日,山亭法院立案庭干警走进区妇联婚姻家庭辅导中心,携手妇联工作人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向协议离婚中的双方进行宣传教育。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镜子,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山亭法院专门印制并发放了“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和“爱的导航——家庭教育与儿童权益保护指南”,目的是提醒离婚双方明确自身承担的家庭教育义务,关注未成年子女的身心状况,督促引导他们切实履行“生而要养、养而要教、教而有方”的家庭教育责任,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将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降至最低。

下一步,山亭法院将进一步强化与区妇联的联系沟通协作,不断深化“法院+妇联”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促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末端司法”走向“前端治理”,全方位为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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