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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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10日 | ||
第80号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王永、刘丽: 申请执行人马洪英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案,本院委托山东博莱仕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们共有的山亭新城府前西路世纪财富广场2幢2单元5层东户房产进行了评估,价值24.67万元。公告向你们送达鲁博评2014060602号评估报告,公告期间60日。你们如对评估结果或程序有异议,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我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联系人:孙清华 联系电话:0632—8821023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邮编:277200 请在《人民法院报》刊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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