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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及发回改判案件评析序言
  • 作者: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0日

信访及发回改判案件评析

序    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追求的永恒主题,而保证案件质量则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之一。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视质量为审判工作的生命和灵魂。而案件发改率、信访率是反映审判质量状况的晴雨表和风向标。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往往也是引起当事人对法官不信任、对法院不满意、甚至引发涉诉信访和不稳定苗头的隐患及重要因素。目前对于发改案件和信访案件,只是简单地通报案号及承办人员等基本情况,案件发改和信访的具体情况、原因等深层次的因素只有承办法官、合议庭、所在庭室掌握,其他法官无从知晓,以至于在面对类似问题时不能引以为鉴,甚至可能在同一地方再次跌倒。

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发改案件和信访案件的出现,经院党组的研究决定,根据本院《关于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研讨的决定》和《关于信访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近期部分被上级法院发改的案件和信访案件进行整理并汇编成册,通过加强对这类案件的调查分析,深刻挖掘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强化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提出积极的改进意见,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希望全体审判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求实效,并从中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切实堵住错案和涉诉信访源头,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权威。

                                王光耀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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