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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全市法院典型性案例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志的通报表扬
  • 作者: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0日

山亭区人民法院

关于对在全市法院典型性案例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志的通报表扬

全院各部门:

    据枣中法办【2013】42号《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第三届典型性案例评选获奖情况的通报》、枣中法办【2013】43号《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2013年度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获奖情况的通报》,我院在全市法院典型性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取得了优异成绩:

    一、翟德才撰写的褚衍礼诉枣庄市山亭区邮政局、枣庄市邮政局、枣庄市金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获典型性案例三等奖;

二、程新平制作的(2012)山行初字第1号获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

三、相同利制作的(2012)山民初字第1076号获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这一优异成绩的取得源于我院审判法官们院荣我荣、为院争光的主人翁意识,源于勤奋刻苦、精益求精的学习精神。希望获奖的同志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加强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撰写出更多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例;继续研究探索裁判文书制作规律和方法,不断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院干警以受到表彰的同志为榜样,要进一步提高对典型性案例和裁判文书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案例意识和精品意识,切实把裁判文书制作作为落实司法公开原则,向社会和民众展示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权威形象,人民法官过硬司法能力的平台和窗口,为推动我院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报 

山亭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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