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业务 > 工作报告
2016年山亭区人民法院预算公开及说明
  • 作者: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8日

2016年山亭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的案件。

(三)受理和审判各类告诉、申诉及再审案件,搞好本院审判监督。

(四)做好执行工作,保证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的执行。

(五)负责本院执行政策,法律情况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做好司法统计与分析工作。

(六)管理本院有关经费、物资装备计划、文秘、资料、档案、法庭建设等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

(七)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干部管理、干部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八)加强廉政建设,抓好对干警的教育、检查、监督、查处、促进严肃执法。

(九)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亭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2个单位。纳入区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备注

1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院机关

2

山亭区人民法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6年山亭区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一、财政资金

1162.2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162.21

一般公共预算

1162.21

公共安全事务        (款)

1162.21

政府性基金预算

     行政运行       (项)

1162.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1162.21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1162.21

六、上级补助收入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上缴上级支出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

收  入  总  计

1162.21

支  出  总  计

1162.21

表二、2016年山亭区部门收入预算表 

2016年山亭区部门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单位

名称

总计

财政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山亭区人民法院 

1162.21 

1162.21 

1162.21 

 

 

 

 

 

 

 

 

 

 

表三、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科目)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科目)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          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

204

05

01

公共安全支出

1162.21

1148.75

13.46

表四、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按单位)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按单位)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总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          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

 

山亭区人民法院 

1162.21

1148.75

13.46

 

 

 

 

表五、2016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预算表

2016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总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其他支出

结转下年

合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

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

小计

离休费

退休费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04

05 

01 

 

公共安全支出 

1162.21 

1129.65

1079.91

388.08 

506.86

 

165.87

68.84

 

 

 

68.84

19.1 

13.46 

 

 

表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3 

 

 4.8

 

4.8 

4.5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162.21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162.21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16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1162.2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62.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服务支出1162.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9.3万元。

 1、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日常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5年,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9.8万元。2016年9.3万元,比2015年度减少0.5万元。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2015年4.8万元,减少原因是2016年办案业务量增加部分车辆车况欠佳,车辆维护费用需保障。2、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2015年5万元,减少0.5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关闭

版权所有: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府前路5号 电话0632-8811031 邮编:27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