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 庄 市 山 亭 区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22年1月26日在山亭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山亭区人民法院院长 韩茂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九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围绕区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始终做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1367件,同比下降1.27%;审执结21883件(含旧存),同比上升1.38%。
一、围绕中心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区大局中谋划和推进,靠前一步,想深一层,尽心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同频共振服务大局。2020年以来,将1.25 亿元诉讼费、罚没款等上缴国库,增加区财政收入,竭尽全力支持配合区委、区政府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在突出位置,推动与金融办、工商联、发改局等部门以及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信息共享、联络沟通机制,有效提升金融机构和企业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先后选派3名干警4次到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140名干警结对帮扶困难群众320余户,助力实现脱贫致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和山亭大公园建设,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助推“美丽山亭”建设。
(二)同心共创营商环境。聚焦“先把经济搞上去”,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紧围绕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等优化营商环境三项“一级指标”,制定出台《服务“工业强区、产业兴区”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十条措施》和《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落实方案》等相关文件10余份,全力服务保障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开展破产审判,全面清理“僵尸企业”,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转型升级,先后办结华峰纸业等破产案6件,化解不良资产1.67亿元,盘活资产5.37亿元,稳定职工893人,激活土地440.26亩,收缴欠税2770余万元。深入企业开展惠企服务60余次,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同力共赢扫黑除恶。不断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审理涉黑案件4件65人,审理涉恶案件11件34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7人,重刑率达25%;由院长担任审判长,持续8天,连续作战,公开开庭审理了李建民等3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高度关注信息网络领域的新型犯罪,被告人马锐等6人恶势力集团利用“极限词”敲诈勒索网店,范围波及全国20余个省市2000余名商家,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至六个月有期徒刑,该案被省扫黑办列为“全省扫黑除恶斗争重点行业领域典型案件”。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共判处罚金282.9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200余万元,涉黑财产执行到位4570.64万元。围绕非法采矿等行业乱象,着眼深挖根治和长效常治,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1份。
(四)同舟共渡疫情难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区法院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三码查验”。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涉疫情犯罪3件,同时妥善化解涉企纠纷,帮助企业纾危解困、复工复产,为区委、区政府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贡献更多法院力量。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远程开庭等“云模式”诉讼服务,微信、电话调解700余件,互联网开庭393件,实现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二、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聚焦主责主业,抓牢执法办案,主动担当作为,努力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一)严惩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积极推进“平安山亭”建设,审结刑事案件1255件,判处罪犯2139人。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犯罪案件117件147人,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373件375人,维护群众“出行安全”。审结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案件276件469人,维护群众“钱包安全”。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2件22人,维护群众“舌尖安全”。审结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犯罪案件25件102人,净化社会环境;被告人张适等18人贩卖毒品合计306.95克,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53件54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72件114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件28人,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107名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依法定分止争,增强群众幸福感。积极推进“和谐山亭”建设,审结民商事案件12054件,标的额35.5亿元。审结医疗损害、人身损害、机动车交通事故等案件1404件,依法保护人身权益。审结家事案件3905件,调撤率达53.06%,构建家事审判工作新格局。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07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审结买卖、租赁、承揽、建筑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1099件,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689件,维护金融安全。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431件,保障民间融资需求。审结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案件18件,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助推依法治区,提高群众满意度。积极推进“法治山亭”建设和“放管服”改革,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68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0件,审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出庭应诉率达100%。把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打造成化解矛盾、减少诉讼的“桥头堡”,和解案件17件,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强化执行攻坚,增强群众获得感。围绕兑现胜诉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执结各类案件7094件(含旧存),执行到位金额14.8亿元。集中开展涉民生、涉金融等集中执行活动30余次,执结此类案件2605件,执行到位金额1.4亿元;柴林社区诉山东某商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我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我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腾退商铺140余间21000平方米,执行到位拖欠租金500余万元,该案被《人民法院报》以重要版面大篇幅进行宣传报道,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执行行动,为农民工追回欠薪324万元。强力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利用网络查控21282次,限制出境和高消费等5646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1343人次,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严厉打击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移送追究拒执犯罪22人,司法拘留46人次,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三、践行司法为民,切实维护民生权益
厚植为民情怀,站稳人民立场,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一站式”诉讼服务有温度。以诉讼服务中心为载体,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100%。广泛应用移动微法院、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等平台,打造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等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网上立案1.52万件,跨域立案415件,电子送达率达66.15%,在线委托鉴定率达100%。依法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8.7万元,积极向上级法院争取,为62名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8.61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立体化”诉源治理有深度。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对接“e诉通”和“亭好调”,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年度考评,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认真贯彻落实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三进”工作要求,将43个符合条件的基层调解组织和68名人民调解员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凝聚矛盾预防化解合力;联合相关部门多次进驻“锦绣花园”“欧亚城”等小区进行现场办公,妥善化解210余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近6000件潜在同类纠纷成功诉前化解。通过区司法局专门选聘8名特邀调解员,积极开展诉前调解,有效防止案件衍生、回流,诉前调解案件5361件,调解成功2772件,诉前调解案件成功率达51.71%。
(三)“全方位”司法公开有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理念,积极构建涵盖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以及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庭审公开四大平台等为一体的“一站二微四平台”司法公开体系,不断推进阳光司法、透明司法。积极开展邀请旁听庭审、法院开放日等活动20余次,庭审直播2539场,裁判文书上网13539篇,审判流程有效公开率达99.6%。充分发扬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4.15%。
(四)“多领域”法治宣传有广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等媒体发布典型案例400余次,用法治力量引导群众向上向好向善。组织开展走进直播间、法官“六进”等活动60余次,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环境资源保护、反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专项宣传活动50余次,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坚持守正创新,提升司法公信权威
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改革释放活力,以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一)绩效考核制度更加完善。不断优化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干警办案热情得到全面激发,审判执行质效得到全面提升,案件结收比达102.41%,同比提升11.28%,在全省157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12位,居全市法院首位。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121.6件,平均办案天数86.36天,同比降低26.17天。院庭长审结案件14756件,占全院结案数的67.4%,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发布《审判管理》33期,及时通报全院质效指标和法官办案数据,审判执行工作走上良性运行轨道。
(二)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积极推进并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法官单独职务序列、人员分类管理、综合配套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改革任务,改革后员额法官35人,法官助理41人,内设机构精简至十个,优化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效能。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等制度,强化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倒查等监督制约机制,一审案件发改率为1.51%,同比下降0.2%;服判息诉率达90.86%,全省基层法院排名第52位,位居全市法院第一。
(三)“分调裁审”改革全力推进。着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努力实现“简案速裁、类案专办、繁案精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8.48%,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47.15%,同比分别提升9.48%、7.26%。成立由“1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3名特邀调解员”组成的调解速裁快审团队,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创造了“山亭法院加速度”。2021年,该团队崔玉峰法官一人结案1013件,平均办案天数为7.86天,调撤率达83.79%,结案率、案件结收比和服判息诉率均达100%,为全市法院首例。
(四)基层基础更加稳固。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面加强全流程网上办案、数字审委会、远程开庭、网上委托鉴定等系统应用,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为引领,坚持强基导向,配强审判力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多元的司法服务。五处人民法庭审结案件7143件(含旧存),占全院结案数的32.6%。着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在北庄法庭设立全市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三审合一”,集中统一办理全区涉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138件。
五、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从严从实从细,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坚决同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作斗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筑牢党建主阵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理论武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0余次,党支部学习760余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践行初心使命,弘扬建党精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0余次,制定便民利民措施20余项,全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在为民服务中展现党员干警风采。
(三)建好人才训练营。积极调整理顺干部职务职级,19名同志完成职级晋升,11名同志选任中层正副职,新招录24名公务员,一批“80后”“90后”优秀干警走上领导岗位。组织干警参加岗位练兵、技能培训、业务讲座等活动200余次,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一起受贿罪庭审被省法院评为“刑事审判优秀庭审”。做好购买社会服务改革工作,为79名临时聘用人员全部缴纳并补缴养老保险。关心关爱干警身体健康,组织全体干警及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健康体检,调整改变常规体检,将无痛胃肠镜和冠状动脉CTA等专项体检纳入体检项目。加强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全体干警积极撰写正面宣传和理论调研文章,在《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山东法制报》等媒体发表稿件300余篇。
(四)绷紧廉政高压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聚焦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扎实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14名干警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顽瘴痼疾整治清仓见底。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区委巡察工作,坚决落实反馈意见,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区法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积极主动向区委报告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坚决按照区委决定和要求抓好落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情况5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沟通,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监督宣誓、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工作等活动合计300余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共同维护公平正义。认真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过去的五年,是我院爬坡过坎、充满挑战的五年,也是我们负重前行、奋力进取的五年。五年来,全体干警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作风,凝心聚力,求实创新,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呈现出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省市区领导先后多次莅临我院视察指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先后荣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各部门和个人荣获省市区表彰奖励104次。区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案件类型更加复杂多样,办理难度更大;群众诉求日趋多元,司法为民举措仍需完善;个别干警的办案思维和模式需要与时俱进,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老化,还需调整优化;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廉政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期、攻坚期。面对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肩负使命,责无旁贷。区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区委“1473”总体工作思路,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忠实履职尽责,进一步保障民生权益,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更高站位加强党的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更好成效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先把经济搞上去、集中精力强工业”中心任务,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全力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更实举措维护民生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便民利民机制,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构建“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深化诉源治理,减少诉讼增量,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坚持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双轮驱动,完善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信息网络技术与法院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正向激励、反向追责”,不断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五)更严要求打造法院队伍。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方式,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服务保障大局、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风险的能力水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彰显新担当。区法院将在区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初心使命,忠实履职尽责,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山亭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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